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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21年度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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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1年度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依法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及技术鉴定工作,承担各类消防应急救援科研项目研发工作,承担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认证技术规则、细则的研究、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发布、管理中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信息、销售流向信息,承担消防合格评定国际互认工作,承担联合国环境署、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技术研发项目,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监管执法依据。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7名(事业编制),具体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的除外),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安心本职工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应在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北京市有关就业落户的政策规定;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3.曾被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于44之前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及本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lifengqi@cccf.com.cn),文件夹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我中心根据具体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9日登录我中心官网查询(https://www.cccf.net.cn)。

(三)职位取消及调剂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笔试3:1开考比例的职位,我中心视情况有权对该岗位调剂、取消或核减招录人数。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与心理测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委托第三方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由我中心组织,其中专业能力测试结合具体岗位需求采取笔试方式实施。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养等;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心理测试在面试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于面试阶段组织。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并计入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重要参考因素,不单独计分。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三)调剂与确定面试人员

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面试比例的岗位,根据需要可进行调剂。调剂后,如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该岗位面试人员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待定,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中心官网公告。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中心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政审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政审考察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我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2.工会福利;

3.符合北京市有关就业落户的政策规定的,解决北京市户口;

4.提供过渡期单身宿舍。

八、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西革新里甲108号办公室

 编:100077,电话:010-87899810,87898352

投诉举报电话:010-87898336

 真:010-87278660,联系人:李老师,卜老师

 

附:1.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招聘岗位需求表

    2.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报名信息表

    3.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招聘信息表

    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报名推荐表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1年3月1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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