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 星期六
客服专线:010-83424180/58545964
当前位置:首页 > > 党风廉政
党纪微课堂 | 六项纪律“负面清单”之生活纪律篇
2024-07-16 来源: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整理 参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相关报道      
打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身为党员,哪些事情不能做?本文根据《条例》第150条到第154条的内容整理出六项纪律“负面清单”之生活纪律篇。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80031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5824

客服专线:010-83424180/58545964       投诉电话:010-87898126    中心传真:010-87278660    电子邮箱:cccf@263.net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