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身为党员,哪些事情不能做?本文根据《条例》第150条到第154条的内容整理出六项纪律“负面清单”之生活纪律篇。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