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 星期六
客服专线:010-83424180/58545964
当前位置:首页 > > 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5-03-0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打印

2025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

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80031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5824

客服专线:010-83424180/58545964       投诉电话:010-87898126    中心传真:010-87278660    电子邮箱:cccf@263.net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