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3日 星期日
客服专线:010-83424180/58545964
当前位置:首页 > > 通知公告
关于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认证依据
标准中引用新版国家标准GB 4716-2024
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5-07-16 来源:      
打印

各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生产企业:

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认证依据的国家标准为GB 22370-2008《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该标准中不注日期引用了国家标准GB 4716《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具体为标准4.3.3条规定:“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性能还应满足GB 4716的要求”。新版国家标准GB 4716-2024《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代替GB 4716-2005。为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同步发展,规范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CCC认证产品检测技术要求,确保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质量安全和CCC认证有效性,现将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CCC认证工作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生产企业应结合自身产能设计规划尽快完成有关产品设计、工艺、设备、采购及出厂(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能力等相关工作的调整并开展与被引用新版国家标准GB 4716-2024适用要求符合性的自我验证,确保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消防组(TC16)专题技术决议的有关规定,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各指定实验室应主动联系企业,告知其有关认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我中心通报。

二、工作程序

1、自即日起,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CCC认证中既可引用执行新版标准GB 4716-2024,也可继续执行引用旧版标准GB 4716-2005。自2025年12月1日起,委托单位应在确保产品满足被引用新版标准GB 4716-2024全部适用要求的前提下向我中心提交认证委托。

2、对于已经获得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可自行送样至指定实验室开展变更确认检测(详见附件)。变更确认检测合格的,依据原型式试验报告和变更确认报告向我中心申报产品设计变更。

3、必要时,我中心将安排设计变更确认工厂检查。

三、后续工作

1、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消防组(TC16)的专题技术决议,已颁发的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2、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设计变更确认工作应于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设计变更确认的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暂停,对于2027年3月1日前仍未完成转换的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注销。

3、获证后监督依据发证时所引用的国家标准GB 4716对应版本执行。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张文健:010-87898173,18811397870

特此通知。

 

附件: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标准转换变更确认方案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5年7月15                         


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80031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5824

客服专线:010-83424180/58545964       投诉电话:010-87898126    中心传真:010-87278660    电子邮箱:cccf@263.net

纪检监督:010-87898336    监督信箱: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纪委,北京市东城区革新南路116号百荣嘉园大厦A座2楼(邮编:10007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