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中心食堂等合作运营公开选拔招聘公告
一、工作内容:全面负责评定中心职工食堂运营,包括早、中餐制作及卫生保洁等相关辅助工作。
二、合作期限:24个月
三、基本要求:
1、合作人应承诺保持所使用的房屋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经中心同意且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
2、合作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更不能有规定范围外的其他行为,一经发现,评定中心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服务原则:保证饮食安全与按时供给;保证卫生保洁质量及环境安全。
4、工作要求:合作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我中心的相关规定。
5、质量保证: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工作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满意度在80%以上。(满意度采集考核办法附后)。
6、监督管理:中心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对合作方的经营状况、卫生状况、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7、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合作方承担。
8、能源管理:合作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水、电、煤气。
四、考核:中心每季度对食堂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处罚办法进行监管(考核方法附后)。
五、餐费标准:餐费按每人每天28元标准,每月21天。
六、工作费用由报名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最低价格入选。
七、合作人资格要求
1、合作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2、合作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八、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16日至2月16日下午5:00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提交资料报名。
3、必须有三家或以上单位报名,公开选拔招聘工作方可继续开展,否则重新公告。
八、报名地点:评定中心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永外西革新里甲108号)
联系人: 姚建功
联系电话: 67274320-138
邮箱:yaojiangong@cccf.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