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减轻
企业负担,降低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收费的通知
各强制性认证委托单位:
为坚决贯彻执行执行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中心制订了进一步降低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的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获证后产品变更的文件审查费;将证书延续、单元内扩大等认证委托类型的批准注册费由800元降低为500元。
二、评定中心将继续积极创新现场检查模式,实施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云平台远程工厂监督检查系统”,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三、督促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验机构本着“有效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宗旨,切实采取降低收费标准、充分利用企业检验资源等措施,大幅降低企业负担。
专此通知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