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增加服务电话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我中心已增加业务办理部门服务电话,用于解答各相关单位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涉及防火材料、建筑耐火构件、消防防烟排烟设备、消防装备、消防车、灭火器、灭火剂等类产品,联系电话:010-67280810、67282801、67283071、87276298。
涉及火灾探测报警、消防通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类产品、灭火设备(除灭火器、灭火剂外),联系电话:010-87279101、67283897、67283609、87819958。
专此公告。
2019 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