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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02-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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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确保消防产品认证工作有序开展,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对疫情防控期间认证相关业务工作安排如下:

    1、认证业务受理及评定工作

    自2月3日起,我中心正式办理各类消防产品认证业务,请通过我中心 “消防产品强制性、质量认证委托业务系统”(http:// www.cccf.net.cn:8000/newoa)、“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委托业务系统”(http:// www.cccf.net.cn:8000)或拨打电话(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我中心网站http:// www.cccf.net.cn评定中心联系方式栏目)方式进行办理、联系。我中心将保持联络畅通,服务及时到位,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2、产品检验工作

    我中心分包检验机构分别位于天津、上海、沈阳、成都、济南、广州、南京,各地政府对疫情的防控要求有所不同,各检验机构应主动作为,科学合理安排检验工作,维护企业权益。请认证企业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直接与相关检验机构联络产品检验具体事宜。

    3、工厂检查工作

    对于文件审查类工厂检查及相关工作,由各工厂检查员通过我中心“消防产品认证业务委托系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切实维护认证企业权益。按照上级要求,暂停现场工厂检查。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我中心将通过“先证后查”、“消防产品认证跟踪云平台”等方式开展认证工作。请各检查员向企业做好解释、服务工作,如遇问题及时向我中心反映。

    4、其他事宜

    各认证企业如在认证工作中遇到其他方面的问题或困难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坚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指导精神,勇于担当,服务企业,解决问题,尽全力减少疫情对认证工作的影响!

 

 

                            2020年2月3日

 

抄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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